考试历史:监理工程师从1997年开始实施考试,每年的考试时间定在5月下旬。
考试周期: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。参加全部4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。
考试科目:建设工程合同管理;建设工程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;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;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。
注册单位: 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,由省,自治区,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初审,建设主管部门审批。
发证单位: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报考条件:
1、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(含大专)以上学历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,并任职满3年。
2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职务。
3、1970年(含1970年)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,并任职满3年。
免试条件: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,可免试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》和《建设工程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》两科。
1、1970年(含1970)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(含中专)以上毕业;
2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职务;
3、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
4、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。
考试费用:考务费共计180元。其中法规、管理、三控每科40元,案例60元。